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,在提请审批的条例样本中,此“ 醉酒驾车肇事终身禁驾条款已被“拿掉”。据悉,此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对该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时,因相关原因删除了上述条款。
此前,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六十条规定: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”
该条款一出,立即引发各方热议。因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该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时,正值“张明宝事件”发生不久。相比于现行法律法规,“吊销驾照”“终身禁驾”等规定无疑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。
不过,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文本中,上述条款已被取消。至于原因,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未作正面回答。不过记者了解到,在该条例审议及报批的过程中,国家有关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已进行调整。此前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500元罚款,记6分。去年12月份,国家公安部新版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将处罚措施“升级”,酒后驾驶机动车,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。
有关人士分析,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之所以取消“终身禁驾”的相关条款,很可能是为了“与上位法相统一”。记者看到,省人大法制委员在审议报告中称,“该条例同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法规不相抵触,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后予以批准。”
点评:看看现在的肇事,有多少是因为醉酒驾车引发的,尽管有了终身禁驾这样相对的重罚,此类事故依然屡见不鲜,因为违法成本太低,起不到震慑的效果。如今,南京的条例却反其道而行,实在让人难以理解。
相关资讯:
金坛交通事故司机醉驾造成一死四伤
“富二代”醉驾保时捷撞死行人
曝光醉驾司机信息该不该? 南京醉酒驾驶标准引争议
责任编辑:Andy Li

【共赢网】陶晓萌讯 2010 年 3 月 3 日,共赢网和“第 67 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”的主办方之一“中国...【详细】
【共赢网】陶晓萌讯 第67届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将于2010年4月23日至25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,据了解...【详细】



